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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目前已繳清所有欠債者:陳子勁、吳珮嘉
不清楚還欠多少錢者請自行參照部落格。(其實是我懶的打了)
其餘組員記得四月底前一定得繳清,可以分期付款。
2.遲到欠款
吳巧齡:2/18未到校無法參與畢製課後會議,罰款100元。
2/20未參與小組開會,罰款500元。(←因事先稟告過,所以遲到罰款取消)
陳維信:2/20小組開會遲到,罰款115元。
對遲到欠款有疑慮者,請再次參考之前的條款。(因為我真的懶得打一堆字)
3.因為鄙人家住景美,來回淡水一天要花上108元的車錢,這樣幾次下來我的荷包絕對吃不消。
所以從這個學期開始,我會把交通費算到支出上,請大家多多包涵。
2/20、22兩天到淡水開會,總計216元。
另外維信寒假下台南拍片,交通費200元,目前未請款。
4.從以上加加減減下來,現在我手頭上所以的前總共 11022元。
希望有欠款者盡速交齊,需要請款者也請跟我說。
5.以後我每個禮拜會固定在部落格上寫出一星期來的收支情形,若有疑慮或認為需要改進者,
請在小組開會上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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